【会计学习资料】会计学习重点归纳及简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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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习资料】会计学习重点归纳及简答下
日期:2017年4月22日 浏览[2409]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障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付款不属于票据行为。

票据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2、相对记载事项;3、任意记载事项;4、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票据丧失及补救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1、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2、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1,付出款日期,2、付款地,3、出票地)。

银行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该汇票无效: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1、付款日期;2、付款地;3、出票地。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判)现贴: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获得现金的票据转让行为。

(判)转贴现:是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

(判)再贴现:是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行为。

银行本票:是银行机构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选择)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面额分别为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支票的概念: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多选)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案例分析)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一是关于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二是关于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1、付款地;2、出票地。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多选、简答)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多选)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开业登记的时间和地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依照以上办理,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税务登记证的作用:简答题

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简答)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话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

(选择)发票一般分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个联次。

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管理的范围划分为一般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两做大类。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多选)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使用文字可分为中文版、中英文版、维汉文版、藏汉文版;按“金额栏”最高限额的从小可分为:千元版、万元版(只指手工版专用发票);按联次的多少,可分为四联和七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标记由三个部分组成:

1、水印防伪图案;2、红色荧光防伪标记或微缩字母防伪标记;3、无色荧光防伪标记或异型字体标记。

专用发票发票联(第二联)和抵扣联(第三联)使用带防伪图案的水印专用纸印刷。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多选)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货物墙角偿赠送他人;7、提供非应税劳务;8、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9、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对工商企业销售的机械、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简答)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的金额一致;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照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不得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用中文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判断、单选)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购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售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普通发票的主要防伪特征:(判断、单选)

1、  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2、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

3、  目前尚有部分地区使用无水印普通无碳压感纸印制发票联。发票监制章及发票号码仍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

普通发票使用量在1000本以上的属于一般纳税人。

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申报。

税款征收的原则:(简答)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的原则;除此外有财政、海关。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3、税务机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赂纳税人开具完税凭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7、税款优先的原则。

税款优先的原则:(选)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税收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我国税款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多选)

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代扣代缴;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征收方式。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的概念:(简答)

联业道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待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多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工工资行为准则和规范。

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津,客观公正、紧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会计职业道德的自身特征:(多选、简答)

1、  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为了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调整职能,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纳入了会计法律制度之中;

2、  较多关注公众利益,会计职业的社会公众利利益性,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发生道德冲突时要坚持准则,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方面:(多选、简答)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会计职业技能的内容主要包括:(多选、简答)

1、    会计专业基础知识;2、会计理论、专业操作的创新能力;3、组织协调能力;4、主动更新知识的能力;5、提供会计信息能力等。

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事,努力钻研相关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多选、简答)

1、根本目标一致;2、作用上相互补充;3、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相互吸收;4、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2、作用范围不同;3、实现形式不同;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简答)

帮助和引导会计人员培养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社会会计职业道德信念,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使会计人员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的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痈包括以下级个方面:1、1、职业教德观念教育;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4、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2、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3、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政府监管怎样相结合:(简答)

1、会计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关于建立会计职业道德激励机制的意义:(简答)

对于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奖赏、表彰,可以使受奖者感到对遵守道德规范的回报和社会肯定,从而促使其强化道德行为。同时又可以使受奖者周围的人得到鞭策和鼓励,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我国会计人员表彰制度早在1963年就已实现制度化。

怎样组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实施:(简答)

1、财政部门组织和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行政,探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

2、会计职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会计职业道德惩罚制度。

3、单位内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4、社会各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5、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别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s?1.Pq? ?? family:宋体'>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单选、判断)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商业银行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商业银行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行为;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多选)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后,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过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银行结算账户具有以下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重点)

1、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4、守法原则。

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多选)

1、  存款人的账户名称;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

基本存款账户的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范围,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多选)

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活动等;3、注册验资、增资。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际有三项功能:

第一,活期储蓄功能;第二,普通转账结算功能;第三,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多选)票据的概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权、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公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的特征: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非基体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票据权利的时效: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人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其中包括: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两个月内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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