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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 水费 合并缴纳
日期:2014年4月1日 浏览[2355]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0.3元/吨水;取消卫生费、垃圾袋装化收费、门前三包费;物业管理小区,在现行物业服务费中扣减垃圾收集费用……4月1日起,我市正式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3月31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正式出炉。《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3元/吨,机关事业单位用水0.2元/吨,月用水量小于1万吨的工商业企业(包括个体经营户)0.2元/吨,集贸市场1.5元/平方米。  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除了老旧小区无需再缴卫生费外,个体经营户缴纳的门前三包费,也随之取消,将按照0.2元/吨的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有物业管理小区,在现行物业服务收费的基础上,每平米降低0.01元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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