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今年继续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津贴,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500元,起算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近期各区将陆续调整、发放。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待遇,近日,市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津贴进行调整,具体为自今年10月1日起,每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增加基本津贴400元,由过去每月1100元调整至1500元,并要求各区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目前,这一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我市已连续两年调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作津贴。2012年,我市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作津贴进行了规范和提高,规定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作津贴由基本津贴、职务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工龄津贴等五部分组成,并根据全市人均工资年增加额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 |